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编制使用计划,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10人。具体情况详见《张家口市崇礼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崇礼户籍或配偶为崇礼户籍,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幼儿)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凭学校能按时毕业的证明报名参加考试,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四)需具有学前(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只要符合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录取后,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截至报名日期);
3.曾被学校或用人单位开除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4月27日-5月4日。招聘公告在崇礼区政府网(www.zjkcl.gov.cn)、崇礼区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60.8.110.178:93)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00—5月11日下午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00—5月11日下午17:00)。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陆崇礼区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60.8.110.178:93)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收取报名和考务费100元。
6.审查合格后,按网上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
1.笔试。笔试由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及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成绩查询: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在崇礼区政府网站(www.zjkcl.gov.cn)、崇礼区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60.8.110.178:93)进行成绩发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内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起进入面试),合格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划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以试讲和才艺展示为主。采取现场打分、亮分的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和崇礼区政府网站分别予以公布。
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表现、遵纪守法、所学专业、报考资格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取消资格的,办理手续前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总体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崇礼区政府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具体服务时间以签订聘用合同为准。五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期间组织人事部门不为其办理调动交流手续。受聘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自负。
六、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核、体检、
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资格。凡取消资格的,予以递补。
Copyright©2020 张家口美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特别敬告: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站任何信息。 冀ICP备20018058号-1 冀公网安备13070902000306号
地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张家口人才企业服务中心综合大厅 EMAIL:zhaopin@zjkzpw.net
人力资源证: (冀)人服证字【2021】0771000223
Powered by PHPYun.